第二届海南家庭消费品团购博览会
暨家装/建材/家居/家电万人采购会
参展指南
一、时间安排
布展:2013年4月10-11日; 开幕:2013年4月12日 09:30
展览:2013年4月12-14日; 撤展:2013年4月14日 16:30
二、地点:海南国际会议展中心(西海岸)
三、重要提示
(1)报到、布展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11日。如需加班,请自行于当天下午4点以前到现场服务中心申请加班,并负担相应的加班费用。参展商在4月11日下午15:00仍未报到,又未作出任何解释者,主办单位有权把其展位安排它用,并且已支付的展位费用不予退还。
(2)出入证:展览会期间(包括布展和撤展),参展商必须佩戴参展商出入证,请参展商于4月10日至11日报到时在海南会展中心参展商报到处领取。
(3)凡接到«参展须知»的参展企业,参展余款未付清者请务必于签到前(4月10日-11日)付清,否则不予办理进馆布展手续,报到现场不办理任何财务手续。付款方式请参照参展申请书表或展位确认书。
(4)参展商报到时需在现场会展中心服务处办理施工管理手续并缴纳押金,押金在撤展结束经场馆负责人验收后退还。(具体见附件海南会展中心施工及租赁费用清单)
(5)其他:请参展商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及展品,以防丢失;展场内禁止吸烟;
四、参展准备
(1)品牌LOGO;会刊彩色内页(尺寸:210mm*140mm);品牌介绍(300字左右;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手机) 最晚请于4月1日发组委会,接收邮箱 786439878@qq.com 。
(2)请参与放价会/舞台促销/价格竞猜等活动的商家提前报名,安排档期。(具体见同期活动方案)
(3)请各商家将自己现有的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汇总到组委会,组委会通过电话邀请、短信群发等方式,帮助商家邀请客户并提供专车接送服务。“只要每个商家贡献一点客户,我们的活动会更成功。”
五、展位搭建及配置
组织单位负责展馆的总体设计和效果,各展位内部装饰(包括展品陈列、图片、文字说明等)均由参展商自行设计安排。
1、标准展位:
标准展位规格为3m×3m,包括三面白色围板(高250cm),公司名称楣板(高260mm)、咨询桌一张、椅子两把、日光灯两支、5安培/220伏特电源插座一个(特殊用电请事先说明,展览馆另行收费)。
2、特装展位搭建(注明:展台100㎡以内施工单位需交押金1000元,100至200㎡交押金3000元)设计稿最晚于4.10前交组委会备案。相关手续在场馆服务处办理。
六、撤展安排
1. 展览会按规定日程统一安排撤展,不得提前撤展。
撤展时间:4月14日16:30至20:00。
2. 参展人员和车辆准备。
撤展物品凭组委会签发的《展品出馆证》,一律由展馆后门货运通道出馆。不得损毁展馆建筑及设施,不得夹带不属于自己的物品出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属租用的展具、物资,请于4月14日15:00前到“展馆服务处”退租。
七、展位及广告搭建商
(1)海南红帆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郭园园 13807674156 0898-68550777
(2)海口卓鑫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胡善球 18688880656 0898-68520750
八、组委会
(1)布/撤展负责人:朱政 15108990942
(2)组委会服务处:曹艳 13034975936
(3)现场总负责:刘继林 13876709019
附:场馆施工及租赁清单
海南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施工及租赁服务
费用清单
一、展览中心用电及工程 | ||||||
名称 |
项目/规格 |
报价 |
备注 | |||
布 |
加装展板 |
100元/张·次 |
* | |||
拆除展板 |
60元/张·次 | |||||
特装施工管理费 |
10元/㎡·期 | |||||
叉车服务 |
120元/每立方·次 |
根据现场货物多少再作灵活调整 | ||||
特装施工安全押金 300㎡以下 |
* |
押金3000元/期 | ||||
特装施工安全押金 300㎡以上 |
押金6000元/期 | |||||
二、其它物业服务 | ||||||
名称 |
项目/规格 |
价格 |
备注 | |||
加班 |
18:00-24:00 |
6元/㎡ |
* | |||
24:00以后 |
2.5元/㎡·小时 | |||||
租 |
接待桌 |
200元/张·期 |
押金200元/张 | |||
折椅 |
80元/把·期 |
押金100元/把 | ||||
ABC干粉灭火器/4kg/瓶 |
90元/个·期 |
押金200元/个 | ||||
铁马 |
60元/米 |
* | ||||
射灯/100w |
70元/支·期 |
押金50元/支 | ||||
日光灯/40w |
70元/支·期 |
押金50元/支 | ||||
临时仓库 |
20元/m³·期 |
普通物品 | ||||
30元/m³·期 |
易碎物品 |
海南国际会展中心 管理条例
一、展品管理
所有布展物品一律由展馆货运通道进馆。易燃易爆、放射性及其它危害人身和环境安全的物品,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公开展出的物品、禁止进口的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组委会规定参展范围以外的物品,禁止进入场馆和展出。
二、电气设备的限制
由会展中心电工现场指导接电,严禁擅自操作。电锯、电刨、压缩机、电焊机、割磨机、喷涂机、电炉和各种加热器具等,不得在展厅内使用。
三、装饰材料的限制
展位装饰材料必须是阻燃、非易燃或已经组阻燃处理的材料。不允许在展馆地面、墙面、柱子、展板等使用胶粘剂或胶带。
四、音量限制
展位影音设备和其它机械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避免影响其他参展单位。如有超标,组委会有权制止。
五、安全消防
场馆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实行24小时安保服务。组委会会同公安部门予以协助。消防工作由消防部门负责。各参展单位要严格遵守国际《消防法》有关规定,以及消防部门和组委会有关要求。
六、卫生保洁
布展期间各参展单位展位内卫生保洁工作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组委会清洁人员
负责展厅通道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服务。
八、物品存放
在展馆内组委会不提供剩余展品、包装物、工具、废弃物等的存放处。如有需要,
请与组委会指定运输代理商联系。